关于公司安全工作的一些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:2013-02-03 |
1、“四个不放过”的原则:在调查处理工伤及事故时,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,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,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,事故责任没有受到追究不放过的原则。 2、全警示标志的目的:引起人们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,预防事故的发生,安全警示标志不能代替安全操作规程和保护措施。 3、《安全生产法》规定: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,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,应采取的相应措施。 4“五同时”:企业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同时进行计划、布置、检查、总结、评比的生产工作。 5、安全生产的职责: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,制定及组织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,保证安全生产的投入,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,及时消除生产责任事故的隐患,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项目及应急急救预案,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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